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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8日作者:lx

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1999年10月25日

【实施日期】1999年10月25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公交管〔1999〕254号)

 

 

陕西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不符合法定条件领取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问题的请示》(陕公明发〔1999〕12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申领驾驶证,申领人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于隐瞒真实年龄、采取欺骗手段骗领的驾驶证,应当认定为无效行政许可,视为无效驾驶证并予以注销。你厅请示中当事人初次申领驾驶证日期为1991年,年仅16岁,未达到当时的驾驶证管理法规《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暂行办法》(1985年由公安部颁布)规定的年龄,因此,应视为无效驾驶证并予以注销。

 

1999年10月25日

 

 

原作者: 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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